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等104个地区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漳州市华安县成功入选。这是继漳州市南靖县2021年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后,漳州又一县获此殊荣。
近年来,漳州市高度重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各地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基地)。2020年东山县获得“两山”基地命名;2021年南靖县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2023年又成功创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芗城、龙文、长泰等县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南靖县“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分别通过省级预审;其余地区已着手开展规划(方案)等前期工作。
突出规划引领 落实创建举措
根据要求,漳州各地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推动区域生态文明质量和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已命名的东山、南靖等2个县已实现创建工作巩固提升;芗城、龙文、长泰、华安、东山等5县区持续申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南靖持续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龙海、漳浦、云霄、诏安、平和等县区要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方案)等前期工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台投区、高新区等地积极主动配合好行政区划所在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针对短板弱项和百姓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策划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提升项目,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持续动态评估 充实市级创建储备
各地加强动态跟踪管理,每年向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年度自评报告,报告包括规划和方案实施情况及下一年度创建计划等。符合创建条件的地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其各年度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对基础较好,初步符合申报条件的地区安排现场核实,推荐上报省级预审;年度自评尚无法达到创建条件的地区,需找出短板弱项,限期完成整改,争取符合创建条件。已获得命名的地区应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按要求逐级上报。
规范申报流程 健全考评机制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然〔2020〕5号)等文件要求,各地申报形式从此前国家通知下发后各地集中申报调整为日常申报,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报时间较早的地区。各地根据自评结果,确定申报目标,并以县政府的名义上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各年度考核及现场核实情况,择优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推荐。
对年度创建工作较为突出的地区,在党政生态环境目标责任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等考核中予以优秀评定;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两山”基地建设命名的地区,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奖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均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帮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