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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聚焦晋中收集编辑:聚焦晋中
“榆次区人民法院驻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源治理工作站”正式挂牌后,诉源治理工作站受理了一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纠纷案件,经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形式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是我院化解的首例涉住房公积金贷款矛盾纠纷。
韩某以购买房屋为由,向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公积金贷款,后因自身原因在还款一段时间后未能按期偿还,造成贷款逾期,已累积到9万余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和剩余本金利息。
8月18日,特邀调解员姚润萍积极与公积金部门沟通联系,在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后,约双方当事人到工作站接受第一次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几经反复,调解员始终保持耐心,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在了解到当事人现在面临经济困难后,调解员找准双方的矛盾点,再次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讨论解决方案。经过一番努力,被告从一开始的不配合调解工作,到最后被告承诺将逾期款项全部付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确保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当场申请了司法确认。
本次调解成功实现了将纠纷化解在诉前的目标,取得了实质性成效,维护了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下一步,榆次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涉住房公积金诉源治理工作,优化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榆次区经济平稳发展作出司法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