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帆海锦园、南鸿锦园等安置房有不少地下停车位一直闲置着,可是周边的商圈和医院却长期停车难,真是奇怪。”日前,温州市瓯海区安置房领域巡察整改专项监督组组员陈力在监督中发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情况。
“走,去主管单位看看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针对这一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专项监督组立即奔赴新城建设集团和属地街道,开展实地调研。
巡视巡察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小切口”里面藏着大民生。为切实解决省委巡视和区委巡察反馈的安置房领域“存量房源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牵头联合区委巡察机构、区审计局启动安置房领域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想方设法让巡察整改成果惠及民生。
在专项监督组的深入监督下,问题原因很快浮出水面。原来,根据《瓯海区剩余安置房源使用管理办法》,属地街道负责剩余房源的监管工作。但部分街道以资产已划转至新城建设集团为由,认为新城建设集团应该承担起监管责任,由此导致了监管责任主体不明,部分剩余房源及地下停车位闲置。
专项监督组随即紧盯安置房闲置地下车位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闲置资产,督促主管单位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这一“盯”,促成了两处安置房的业主单位采取计时收费方式对外开放地下闲置车位,既解决了周边停车难问题,更是盘活了700多个车位的闲置资产。专项监督组将这一做法推广复制,又盘活了霞瓯锦园、山根花苑、宏博苑等8处安置房的地下闲置车位,实现了资产效益与服务群众的有机统一。
与此同时,专项监督组会同瓯海区财政局、瓯海区征收服务中心深入剖析问题症结,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专项监督组的推动下,瓯海区主管单位先后修改完善《瓯海区剩余安置房源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领域行政管理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出让土地上公建设施移交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国有集团也制定内部《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资产租赁标准化管理细则》《经营性资产巡查办法》等,形成了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置房房源管理制度体系。
“巡察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对待。”瓯海区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重大巡视问题清单’的指导下,立足人民立场、坚守群众路线,继续推动安置房剩余房源管理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深入改、彻底改、改到位。”(通讯员郑洁、瓯海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