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治理、提升水平、防控风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经审核,全市21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合规、具备招生资格。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予以公布。
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
一、严格执行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按周期收费的,一次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一次不得超过60课时,缴费时必须将培训费用缴纳至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同时索要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
二、明确收费标准。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的《关于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漯发改收费〔2021〕297号),按每课时、每人次收费。市区收费标准为:小班(10人以下)班型为29元/课时·人次,中班(10至35人)班型为25元/课时·人次,大班(35人以上)班型为21元/课时·人次;县域收费标准为:小班(10人以下)班型为26元/课时·人次,中班(10至35人)班型为22元/课时·人次,大班(35人以上)班型为18元/课时·人次;标准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课时收费标准上浮浮动最高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未按以上标准收费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三、规范机构培训行为。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双减”文件要求,做到诚实守信,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培训行为。严格执行广告宣传规定,不得有违规宣传,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如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其属地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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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来源:漯河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