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①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土地、环保、安全等要求。②稳定运营 1 年以上,无违法经营和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③吸纳甘肃籍农村劳动力 10 人及以上(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就业帮扶车间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在确保脱贫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数量或比重)就业,签订 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并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④吸纳就业人员工资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52. 乡村就业工厂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①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土地、环保、安全等要求。②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健全。③稳定经营 1 年以上,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和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④吸纳甘肃籍农村劳动力 20 人及以上(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就业工厂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在确保脱贫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乡村就业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数量或比重)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并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⑤吸纳就业人员工资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⑥年经营收入在 50 万元以上。
53. 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哪些?服务年限是多长?岗位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乡村公益性岗位是解决无法外出务工就业困难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有力举措,人社部门开发的岗位,现有爱心理发员、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乡村创稳网格员、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临时公岗等 11 个类别。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年龄为 16 周岁以上、甘肃户籍,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工作,责任心强的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一二类低保对象、村干部家庭成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支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助人员)除外。2018、2019、2020 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 3-5 年,到期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聘,聘用协议一年一签。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岗位补贴,省级开发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500 元;同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
54.“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是哪些?补助标准是多少?发放流程有哪些?
答: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户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每生每年 3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补助,分春季、秋季两次发放。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户。以学籍信息为依据发放助学补助。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批量导出相关学生信息(国家乡村振兴局比对学籍后标注的本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学生信息),对重复标注、信息不一致的人员信息进行人工校正,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剔除,未标注体现(但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工比对校验后纳入补助范围,形成拟补助人员名单。拟补助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乡村振兴部门核实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完成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关联受益户。
55. 甘肃省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对脱贫人口是怎么规定?
答:①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24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②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继续按照每人每年 7800 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56.“十四五”农村公路目标任务是什么 ?
答:2021 年开始,结合全省村庄规划、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农村公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到 “十四五”末,力争实现全省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 80% 以上,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达到 AAAA 级及以上的县 ( 市、区 ) 比例 85%以上,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治理高效、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
57.“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是什么 ?
答:①省级示范县按照县级申请、市级审核、省级实地复核、公示并命名的程序进行。②全国示范县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公路发 [2022]111号 ) 创建要点及步骤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58. 过渡期内兜底保障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答:将农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员,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59. 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补助标准是多少 ?
答:申请农村低保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的,就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2023 年,全省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为 5580 元 / 人 . 年(465 元 / 人 . 月),一、二、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分别为 5580 元 /人 . 年(465 元 / 人 . 月)、5304 元 / 人 . 年(442元/人 . 月)、1068 元 / 人 . 年(89 元 / 人 . 月)、744 元 / 人 . 年(62 元 / 人 . 月)。
60. 什么是农村低保边缘人口?
答:指不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5 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 2 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人员。
来源:美丽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