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启用我县新增的8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G516(大王镇苏庙村委会附近)K121+400路段、G516(大码头镇北塔村附近)K101+700路段、S227(河辛路小清河桥南)K93+600路段、S227(李鹊镇S227省道与原小王路交叉路口南侧)K115+900路段、S309(广青路碑寺村西侧)K307+700路段、S316(S316省道与寿光市交界处)K37+800路段、X022(綦公路与G516交叉口往西1050米左右段河一村西侧)K7+100路段、X027(康安路华泰站北侧)K5+50路段,此8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双向检测,上述检测执法点设施已经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
二、公示日期
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2023年4月10日0时正式启用。
三、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具体位置为:
1.G516(大王镇苏庙村委会附近)K121+400路段;
2.G516(大码头镇北塔村附近)K101+700路段;
3.S227(河辛路小清河桥南)K93+600路段;
4.S227(李鹊镇S227省道与原小王路交叉路口前南侧)K115+900路段;
5.S309(广青路碑寺村西侧)K307+700路段;
6.S316(S316省道与寿光市交界处)k37+800路段;
7.X022(綦公路与G516交叉口往西1050米左右段河一村西侧)k7+100路段;
8.X027(康安路华泰站北侧)K5+50路段。
将在上述路段的检测执法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后方设置电子屏超限提示。
四、处理地点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广饶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地址:李鹊镇政府驻地(广饶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一楼违章处理大厅),联系电话:0546-6261028
被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抓拍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请主动到广饶县交通运输局(广饶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电话、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对仍不执行的,将按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