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跨过黄河建设新济南的核心区域!起步区大桥组团将建成城市副中心,示范区方案来了)
近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市副中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已由省推进起步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实施。12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方案》。
发布会上,济南市委常委,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孙斌介绍,建设好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起步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山东、交给济南的重大政治任务。自成立以来,起步区系统编制实施“1+4+16+N”规划体系,优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导入培育优质产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进入“成形起势”的关键时期。大桥组团是国务院批复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济南城市副中心,是跨过黄河建设新济南的核心区域。
为加快推进大桥组团建设,起步区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规划了总面积约12平方公里的示范区,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编制了《实施方案》,作为指导未来5年示范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力争以示范区的率先引爆起势,引领城市副中心高质量规划建设。
编制过程中,认真学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对照起步区“1+4+16+N”规划体系,特别是大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保《实施方案》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符合省市工作要求,符合起步区高标准建设发展需要。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成后,省、市推进起步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征求了19个省直相关部门和32个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同步征求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等专家学者的意见。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提出55条意见建议。吸收采纳了其中的52条、部分吸收采纳了1条,经过了两轮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针对示范区建设的方向性、原则性等重大问题,提出了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坚持规划引领、坚持‘三个优先’、坚持绿色低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守正创新”的建设原则,确立了“一年立框架、三年出形象、五年创示范”的分期建设目标,规划了“一心四片”的总体布局,并分别提出鹊山生态文化区、总部经济区、都市阳台、科研办公区、科创金融区的规划范围和功能定位。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针对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关键任务,提出了“建设畅通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生态环境、构建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创新绿色智慧宜居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全周期建设管理运营水平、构建现代化城市产业体系、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桥头堡”共7大方面27项主要工作任务。每一项任务都配套制定了详细推进举措和重点支撑项目,确保工作推进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抓手。同时,针对明年重点工作,起草了《城市副中心示范区2024年工作要点》,配套制定了《城市副中心示范区2024年拟实施项目清单》,包含102个项目、总投资1392亿元,力求尽快立框架、出形象。
第三部分为保障机制。针对示范区建设最紧要、最急需的要素支撑和保障需求,提出了“加强政策保障、加强土地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加强项目保障、加强人才保障”5个方面措施,逐一细化了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了需要省市各级支持的事项,在政策允许和切实可行的基础上,力求最大限度挖掘潜力、释放红利,切实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针对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充分发挥省市合力推进起步区建设的作用,提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高规格推进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探索、完善监督评估考核”4个方面要求,分别强化了省市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树立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鲜明导向,切实凝聚起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合力。(爱济南 记者:陈泺韬 济南日报 记者:卢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