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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榜样,干事担当。12月1日,省委组织部公布 2023年度省级“发现榜样”人选名单,龙口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付绍刚上榜。
46岁的付绍刚,1998年4月入党,2005年9月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龙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900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9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00余名、网上逃犯100余名,这是付绍刚从事公安工作18年来的“业绩”,他因此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8次,201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百佳刑警”,2019年被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评为“最美基层民警”,2021年被省委表彰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从警18年,付绍刚始终战斗在侦查办案第一线,始终奔波于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用实际行动和响当当的成果,铸就了“敢打硬战”“善破难题”的好口碑,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神圣使命。
“发现榜样”活动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注重用身边榜样引导身边党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本次入选省级“发现榜样”人选100个。
龙口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