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融媒2月2日讯 对年度地方经济贡献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等不同档次,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扶持;对引荐符合青岛市“24条重点产业链”和我市“6+1”产业体系范围的招商引资新项目和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的给予社会组织和个人最高2000万元人民币奖励……这是我市新年伊始新制定的招商引资新政策,全方位鼓励和引导投资者到莱西投资兴业,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根据国家、省、青岛市有关招商引资政策,我市推出地方经济贡献支持、项目用地支持、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到账外资奖励支持、外贸新业态奖励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支持、工业地产发展支持、金融支持、社会化招商服务引荐奖励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我市招商引资新政“真金白银”,紧盯产业集群,拓展项目渠道,提升招商实效、增强发展后劲,为加快建设胶东半岛中心区域经济隆起带不断集聚新动能。
工业用地可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对重点工业项目按照产业类别、投资强度、经济效益等多重指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降低为32元/平方米,对多层工业厂房,实行二层面积减半征收,三层及以上免收政策。
对年实到账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不同外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对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按照“一项目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对年进出口额增量达到一定额度的企业,按标准给予不同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企业设立保税仓、海外仓。按照建设投资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在我市新注册的总部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相应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对土地及办公用房进行相应扶持。对总部企业投资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项目且运营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支持工业地产产权分割。最小分割单元同一楼层生产性用房不低于500平方米,工业地产项目运营之日起,整体亩均税收达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及以上的,可分别按当年地方经济贡献的10%、15%、20%给予扶持。
对在我市新注册或增资,资金托管账户设在我市的创投风投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实缴资金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一次性补助。(通讯员 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