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三常路人民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囿于管辖面积广、常住人口多、矛盾纠纷复杂这一现实情况,探索出“诉源治理工作站+共建单位+法庭”多主体综合治理新模式。2022年受理案件652件,同比下降24.88%,2023年受理案件597件,同比下降9.21%,诉源治理效能日渐显现。2023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2024年,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人社厅评选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一、组建“融合式”工作站,夯实责任链
在叶县人民法院和叶邑镇政府的共同推动下,2022年9月成立叶邑镇诉源治理工作站,由三常路法庭法官任工作站主任,镇政府政法委员任指导员,协调联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调解工作延伸至乡镇职能部门、村委会、群众家门口,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坚持两个“请进来”,平衡化解纠纷的供与求。一是请进来多元解纷人才,扩充调解力量。工作站已覆盖叶县南部5个乡镇175个行政村,吸纳专职调解员10名,兼职调解员876名,另邀请355名廉情监督员协助指导,以工作站为纽带和平台,构建了全覆盖、无死角的基层治理网络,解决法庭案多人少矛盾。2022年9月至今,工作站受理各类纠纷577起,调解成功率53%以上,接受群众电话、网络法律咨询1500人次以上,帮助辖区乡党委调处信访案(事)件43件。二是请进来矛盾纠纷当事人,满足解纷需求。以“查明情况-法理疏导-调执接力-跟踪回访-类化归档”五步法定分止争,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方式摸清矛盾产生原因,区分纠纷类别,分类对接;法官、专职调解员、村组干部走村入户先释法讲理,将纠纷化解于未发、微发之时;再以履行期限为限设置工作日志提醒,查看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督促履行;最后,将易发频发的矛盾类型记录归类,针对不同类型制定解决措施,定期到村组开展以案释法,从根源处降低同类纠纷发生率。2023年以来,主动到辖区排查家庭、邻里纠纷93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7次,辖区内家庭、邻里纠纷下降11.7%。
一个 “走出去”,融合防范成讼的法与情。一方面,每月至少一次走访排查,聆听民情民意。在重大节日如中秋、春节到辖区内的低保户等帮扶群众家中话家常、解心忧,增强群众信赖,不断完善先行调解的工作流程。全面推进“无讼乡村”建设,设立调解辅导专区,选取有法治基础的村作为示范村,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形式对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指导,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加快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矛盾化解新格局,努力形成“发展一个,培养一片”的示范效应。2022年法庭辖区内的老鸦张村被命名为“河南省民主与法治示范村”,2023年法庭辖区内的兰庄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与法治示范村”。
二、凝聚“嵌入式”共建单位,打造联动链
党建联建共促法建。坚持夯实党建根基,积极探索“党建+红色文化+法治服务”新模式,法庭与辖区内革命老区的村党组织进行联建,将辖区内红色精神与法治文化进行深度结合,指引村委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共11项,共促基层自治组织从源头化解纠纷,构建基层法治治理新格局。
集思广益共谋良策。共建单位结合辖区内的民情,就离婚率高、农民工薪酬追讨难等重点问题及土地纠纷不易化解等难点,形成矛盾风险台账,将台账与工作站、法庭进行共享,联合管辖单位、村委、群众等,仅 2023年开展主题研讨联会11次,征集意见100余条,预防化解风险33件次。
三、坚持“浸润式”审判,延伸服务链
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创新解纷方式,履行全方位法律指导与兜底解决司法职能,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以司法服务进家门的“浸润式”审判模式,为纠纷化解提供司法供给侧保障。
贯通审判流程,抓实质效提升。自2023年8月以来,法庭探索实施“调、立、审、执、访”一体解纷新模式,坚持将调解融合在诉前、诉中、判后;将立案落实到“一次立”“马上立”“上门立”,自2023年8月以来,法庭直接立案803件,占同时期全院民事一审立案总数的14.03%;将审判落实到高质与高效上,2023年全年办结案件557件,办案用时平均仅35.03天,服判息诉率92.63%;将执行落实到可履行与易履行上,2023年8月至今,执前和解案件151件,主动履行到位金额570万余元;将信访案(事)件落实到释法息访上,近三年来,法庭无一起重大信访案件。
实现引领示范,完善巡回机制。针对赡养、相邻权、宅基地等纠纷,实地了解情况,把“法庭搬进村”,在群众家门口或矛盾现场开展巡回审判,邀请工作站、村委、相关共建单位等工作人员旁听,将案件审判与纠纷示范相衔接,引导当事人及群众高效化解同类纠纷,目前已走过5个乡镇141个村庄,结合民法典进辖区、送法进校园、进乡村、巡回审判等活动,覆盖群众50000余人,为助力“和美”乡村、“平安”乡村、“民主与法治示范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供稿:平顶山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