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专项工作部署会上了解到,9月1日起,十堰主城区开展为期2个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动员部署,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整治攻坚,时间为9月11日至10月20日;巩固提升,时间为10月21日至10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道路基础设施专项整治。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联手对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特别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桥梁隧道防护设施不连贯、国省道穿村过镇、开口过多、平交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查漏补缺,对公路易滑坡体、地质灾害路段全面排查,提前防治;全面排查治理城市道路护栏、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欠缺、不规范等问题。
二、开展校车、公交、旅游车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校车行驶路线,严禁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通行;加大公交、旅游客运、“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路检路查力度,切实提升旅游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率。
三、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电动车无牌上路行驶、非法改装、违法载人行为、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掉头、压线横穿、逆行、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骑行、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整治。
四、开展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在坚持每周二、四集中统一行动和“敲门行动”的基础上,每天针对斑马线人流车流大、容易发生不礼让现象,以及斑马线事故多发路段、时段,包括城乡结合部,强化常态化整治。
五、开展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路面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危化品运输车是否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是否按指定线路时间行驶、运输剧毒危化品是否取得道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配备押运人员以及是否有资质,严格查处逾期未检未审未报废、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反禁限行区域时间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严查建筑材料、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车辆漏撒、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对环保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和无标车,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