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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新闻网收集编辑:福州新闻网
手机、银行卡都在身边,账户资金却被盗刷,这样的离奇情节却是一种新型犯罪手法。近日,鼓楼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利用付款码截图进行盗刷的“云盗窃”案件,男子卢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1月,一名男子加我微信,说要订水果外卖,送到对面酒店,共点了1400余元。”在鼓楼区经营水果店的林先生说,付款时,该男子称无法到店,让林先生通过视频通话展示收款码给他。但每次操作,该男子都说信号不好,让林先生退回支付宝首页,切换收款码和付款码页面并刷新。多次操作后,该男子挂断了视频通话。
随后,林先生登录支付宝,想查询对方是否付款,却发现自己账户多出10笔消费记录,共计3000余元,立即报了警。警方介入后,不久卢某落网。警方在他的手机照片中,发现不少付款码截图。
“这是一种新型盗窃手法,犯罪分子通过视频通话来获取对方的实时付款码截图,并指挥下家盗刷获利。”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原来,去年12月,卢某结识了一名网友,合谋盗刷他人的付款码。
检察官表示,卢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近日,卢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检察机关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对其余犯罪嫌疑人开展追捕。
检察官提醒,在社交软件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远程展示收款码、付款码或银行账号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容易被不法分子截图利用。广大市民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存款单、移动支付账户等重要证件、凭证及相关信息,切勿落入犯罪圈套。(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