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深圳晚报收集编辑:深圳晚报
1月14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开始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要求,已在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中的社会组织,应当报送经审计的2022年度专项信息报告。首次申请确认2023-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当报送经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专项信息报告。
市级社会组织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材料,应通过“社会组织工作平台”,线上申报资格确认有关材料,由市社管局负责受理。区属社会组织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理。各区民政部门应按照《27号公告》规定,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务邮箱(邮箱地址:sgjglc@mzj.sz.gov.cn)将拟确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及资格确认资料函报市社管局。
深圳晚报记者 李铭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