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12日讯 男子刘某在成为被执行人后,一边向法院法官“哭穷”,称自己无力还钱,一边却沉迷于观看付费短视频节目。近日,刘某因拒不履行还钱责任、行为恶劣,被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予以司法拘留15天。
执行干警找到了“老赖”(中)。通讯员毕寒冰 摄
刘某是湖北京山人,曾向郑某借款。郑某于2022年5月23日到东湖高新区法院起诉刘某。2022年7月28日,经东湖高新区法院调解,刘某同意在2022年9月15日前向郑某偿还借款本金14万元及利息。刘某还向法院承诺一定按时还款。后因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郑某于2022年10月20日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采用打电话和发短信方式联系刘某,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2023年12月,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郑某提供的线索后,获知刘某在湖北京山某菜市场做生意,并利用其母亲的微信号收付款。执行干警一行随即驱车前往京山蹲守,最终在申请人郑某协助下找到刘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接受调查。
“老赖”在微信上的年收入达到26万多元。通讯员毕寒冰 摄
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刘某坚称自己这几年日子过得苦,没有钱还给郑某。
“你是真没钱还是压根就不想还钱?”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在2023年,刘某仅在微信账单上的年收入就达到了26万余元。账单上的交易流水数据显示,刘某差不多每天都在观看付费短视频节目。
“老赖”沉迷于观看付费短视频节目。通讯员毕寒冰 摄
“你花在观看付费短视频节目上的支出,就达到了一天100多元钱。你说你日子过得苦,谁信呢?你说没钱还债,但为什么你有钱花在这些地方?”
面对法官列出的大量铁证,刘某沉默不语。
2023年12月22日,东湖高新区法院鉴于被执行人刘某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使用他人账户转移、隐匿财产,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行为恶劣”等问题,决定给予其司法拘留15日处罚。法官称,如果刘某继续拒绝履行还钱责任,法院将进一步对其采取行动。
据了解,近年来,东湖高新区法院不断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人的打击力度,要求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并用司法实践中真实发生的案例教育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切勿抱着侥幸心理抗拒执行,因为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通讯员毕寒冰 陈木子 长江日报记者陈其雄)
【编辑:邓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