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四川4月25日电 4月24日上午,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当地一起高空坠物砸伤路人致死的案件,备受社会广泛关注。
事发小区 受访者供图
老人接孙子回家
被小区楼顶坠落木块砸中身亡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28日下午5时许,家住达州市渠县一小区的年过六旬的肖某接孙子放学回家,爷孙两人走到小区三栋楼下时,肖某被一名8岁小男孩从楼顶扔下的木块砸倒在地,送医抢救无效后不幸身亡。
老人被砸现场 受访者供图
“赶到事发现场时,看到木块已经断成了两段,具体砸到哪个部位不清楚。”死者家属表示,砸中肖某的木块长度约有2.2米,上面带有铁钉。
砸中受害者的木块 受访者供图
木块在楼顶捡到
肇事者存在智力方面问题
8岁男孩是如何爬上楼顶的?木块从何而来?通过警方提供的监控视频,死者家属记下了事发时间等信息。监控显示,事发时间是今年2月28日下午5点15分左右,肇事者于下午5点12分进入三栋电梯,5点14分出电梯到达32楼(手中没有木块)。事发后,肇事男孩从步梯下楼到30楼,再进入电梯下楼。另据警方调查,被扔下楼的木块,是肇事男孩在楼顶捡的。
木块从该楼顶扔下 受访者供图
据当地警方调查,肇事男孩年龄为8岁,他向警方承认了自己扔木块的行为,并演示了当时是怎么从楼顶扔下去的。但是,警方发现肇事者存在智力方面的问题,家长去年曾带他到重庆一家医院做过检查。
多次调解无果
家属起诉肇事方和物业
事发后,受害者家属认为,除了扔木块的肇事者,小区物业公司也有责任。据了解,渠县政法委、信访局和街道办多次组织受害方、肇事方、小区物业等当事各方调解,都没有成功。物业公司称,他们不可能承担责任,认为应该由小孩监护人来承担;肇事方则承认他们有一定责任,但家里无钱赔偿,并认为物业公司没管控好去往楼顶的通道和木板这样的建筑垃圾,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因调解无果,受害者家属放弃调解,将物业公司和肇事者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待法院判决生效后
可向责任主体方请求赔偿
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他介绍,《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该案中,实施加害行为的孩子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至于物业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则需要从具体的情况来分析物业是否存在管理过错或过失。”朱界平向记者说道,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孩子存在智力问题,因此木块是否是孩子从楼顶抛下的,这应该是案件的一个重要关注点,如果不能证明是孩子抛下的,那么就不能确定侵权人。若不能确定侵权人,受害人方就可以起诉整栋楼的住户,能够证明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则可以免责。这种情况下就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受害者家属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朱界平表示,从目前受害家属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情况来看,应等待法院的判决。待判决生效后,通过向责任主体方请求支付赔偿,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秦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