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海阳市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近日,烟台海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该市入海河流水质进行了抽查取样,并借助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对抽样进行了实验检测,经检测的水质指标结果显示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标准。
下一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运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继续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合,发挥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作用,持续加大在海洋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通讯员:邹志刚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