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是一所大学文化与精神的永恒依托,是薪火传承、继往开来的不竭动力,体现着学校的精神内涵和学术传统,发挥着价值引导、精神陶冶、群体凝聚等一系列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挖掘学校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激励全体西法大人团结奋进、自信自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于今年设立专项经费,对校史研究项目进行资助。现将校史研究项目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重点研究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有关西北政法大学校史的专著、编著、文集等的出版,为编修校史做准备。计划资助2项,每项资助费用5万元。专著、编著、文集不少于18万字,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一般研究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编写学院史、学科史、部门史、人物史(如历史人物、学人群体、名师风采、杰出校友、优秀学生)、专门史(如国际合作交流史、研究生教育史)、话说校史、口述校史、图说校史等,支持撰写有关本校历史文化的专题报告。计划资助5项,每项资助费用1万元。专题报告不少于5万字,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广大师生及校友,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及开展学科史、学院史、部门史、人物史研究的申报者优先。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可以包括离退休人员、校友等,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资助要求
1.受资助的项目,需统一在显著位置(如著作或研究报告扉页)标明“西北政法大学校史研究系列”字样,凡不同意标明该字样的不予资助。
2.研究成果应配相应的图片,图片需注明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鼓励搜集有价值的书稿、文件、物件等实物,实物可捐赠校史馆。
3.资助项目结项前,须向学校党委宣传部送交5份研究成果并提交电子版,以备结项验收、存档和对外交流。
四、资助流程
1.2024年6月25日前由项目负责人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西北政法大学校史研究项目资助申请书》(见附件)。
2. 党委宣传部、科研处对所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聘请相关校史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请作者到会进行答辩。党委宣传部负责分析、综合、归纳评审组专家的审议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7月上旬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3.西北政法大学校史研究资助项目正式立项之后,由党委宣传部代表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专项经费任务书,明确约定各方权责关系,并先期拨付20%的资助经费。
4.党委宣传部代表学校定期对资助项目的进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拨付60%的资助经费。
5.资助项目应按规定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20%的资助费用,项目完成。
6.资助项目由科研处认定为校级,参照《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管理,有关资助项目经费使用及开支范围执行财务处有关规定。
7.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完成期限(一般研究项目不超过6个月,重点研究项目不超过12个月)、终止协议或撤项,项目负责人需在应结项之日前三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8.研究成果经由相关校史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题。对于重点研究项目,学校将依据通过结题评审的研究成果质量统一安排出版事宜,由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支持单独出版。
联系人:吴亢
联系电话:88182216
电子邮箱:wukang7955@163.com
责任编辑:张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