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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溪警方收集编辑:玉溪警方
贩卖毒品和洗钱,均是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梁某某通过洗钱形式掩盖毒品交易违法所得,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实则让自己的行为“罪上加罪” ,最终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这起案件也是玉溪市公安机关破获的首起毒品洗钱案。
2022年2月,元江县公安局摧毁一个吸食、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团伙。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该违法犯罪团伙中的嫌疑人梁某某向朱某某出售毒品,期间 双方并没有资金往来,那么二人是以何种形式完成毒品交易?
带着这一问题,民警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梁某某每次向朱某某出售毒品后,朱某某总会以微信转账形式将一笔钱款支付另外一名 男子 白某某。至此,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与朱某某进行毒品交易无资金往来的真相浮出水面。
经调查,2021年12月至次年2月间,梁某某曾多次贩卖冰毒片剂给朱某某吸食,梁某某为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收益来源,以“手机微信没有绑定银行卡”为由,指使朋友白某某使用微信二微码多次帮其收取朱某某购买毒品的赃款,后又从白某某处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83440元。
近日,经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梁某某利用他人正常经营的收款账户故意掩饰、套取非法所得,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和打击,一审判处被告人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罚金人民币九千元,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的行为最终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审核:黄华
编辑:王涛
作者:杨文华 戴亚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