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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张某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于2014年10月30日开卡,开卡后持续消费使用,2020年5月13日出现违约,未按期还款,产生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合计11.9万元。经银行多次催告,张某仍未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银行将张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分析证据材料,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开展调解。经初步沟通,张某承认欠款事实,法官向其释明了信用卡逾期不还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劝导张某积极偿还欠款。最终,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偿还欠款,并申请分期偿还,酌情减免利息和违约金。法官对张某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查,得知张某有能力分期偿清。随后,法官从当前银行金融风险防控、信用卡纠纷处置及持卡人实际还款能力的角度与银行沟通,建议银行根据张某的收入及还款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最终,银行同意减免部分费用,同意张某分期付款,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陈丽羽 鲁 欣)
法官提醒:
信用卡持卡人应充分考虑自己的收入情况、还款能力等,量力而行,理性消费,同时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时足额偿还所使用的款项,以免产生额外利息、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