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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位于金牛区赛云台西一路的某商家进行检查,发现店铺内14瓶“经典装国窖1573”白酒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白酒的购进票据及供应商资质,依法对涉案白酒进行了扣押。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22年11月初从不明身份的产品推销员购进“经典装国窖1573”白酒14瓶,价格为900元/瓶,准备以980元/瓶进行销售,至案发时,尚未销售出一瓶。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批白酒进行了鉴定,认定系假冒“经典装国窖1573”白酒,货值金额达1.9万余元。
金牛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假冒“经典装国窖1573”白酒14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牛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不法商家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欺骗广大消费者。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围绕“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持续开展“春雷行动2023”知识产权领域执法行动,以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等重点热销品种,严惩假冒专利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同时,告诫广大商家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经营活动,损害商标持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相关产品,索要保留正规的购货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加强对自我权益的保护,切莫上当受骗。(来源:金牛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王力平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