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张婵 刘启
实习生 高家意 魏舒婷
10年前,43名农民工跟着同乡包工头,不远千里外出务工,工程做完了,总包公司垮了,分包公司资不抵债,辛辛苦苦干活的工钱,找谁来要?
7月9日,湖北省洪湖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经过多方合力协商化解,这起拖欠了10年的欠薪案终于化解,43名农民工终于拿回了日思夜盼的215万元工钱。
农民工拿回迟到的工资(通讯员供图)
事情还要回溯到2014年。当年,王某某借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与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承建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发包的厂房围护结构工程。随后,王某某将所承包工程中的围护砌砖和钢筋制作及安装工程发包给李某甲具体施工,将所承包工程中的木工制模工程发包给李某乙具体施工,双方均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承包范围、承包方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合同签订后,李某甲、李某乙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
2016年8月,王某某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确认,向李某甲、李某乙出具了工程结算清单,并向李某甲、李某乙分别出具欠款120万元、140万元的欠条,承诺待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后,再向李某甲、李某乙一次性付清欠款。
2017年11月,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欠付王某某借用某建筑有限公司资质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未予清偿。随后,李某甲、李某乙多次找王某某讨要自己及41名农民工的工钱无果,直到2020年,李某甲、李某乙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记者了解到,2020年4月,李某甲、李某乙分别起诉至洪湖市人民法院,要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20万元、140万元及逾期利息、要求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清偿责任、要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取得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分配款中优先支付给李某甲、李某乙。同年4月27日,洪湖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取得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分配款之时向李某甲、李某乙支付工程款120万元、140万元,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承办检察官介绍,洪湖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对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进行调查时,农民工所工作的公司系违法挂靠,优先受偿权无法通过民事裁判结果监督确认。
“经过多次反复查阅案卷、分析案情、研究诉讼程序,我们发现人社部门没有对欠薪企业主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账户拨付工程款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发现该救济途径后,民事检察部门迅速将线索移交给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介入后,通过调查核实依法督促人社部门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承办检察官介绍,去年9月25日,当地人社部门对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先行垫付43名农民工工资215.4万元。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今年4月15日,当地人社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同年4月16日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承办检察官介绍,为保障农民工的工钱早日到位,洪湖市检察院、洪湖市法院、洪湖市人社局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与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农民工代表协商,今年5月经协商一致,决定将某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中预留的工程款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今年5月23日,洪湖市法院举行集中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在检察机关和洪湖市人社局的见证下,43名农民工终于拿回了拖欠近10年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