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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瓷都公安收集编辑:瓷都公安
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全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推进,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守护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近日,珠山公安分局湖田派出所主动出击,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和珠山分局食药环大队的支持下,连续破获1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和2起非法狩猎案。
11月15日,湖田派出所接上级线索在银坑坞村有人非法狩猎,随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将捕猎嫌疑人章某华抓获,并在其家中现场缴获部分捕兽夹及报警器,经审查,嫌疑人章某华对其在禁猎地区非法捕猎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章某华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16日,湖田派出所接上级线索在我市陶新家园西区某户有人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随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将嫌疑人徐某抓获,在其家中当场缴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一批,随后将嫌疑人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嫌疑人徐某对其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17日,湖田派出所接上级公安机关移送的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刚,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马某刚通过网络购买了两个钢丝套和两套捕猎夹(商家发了五套),并在今年9月,将这些钢丝套和捕猎夹放置在牛坑坞附近的半山腰上用于捕猎(九月份捕获野猪一只、重量大约在五十斤左右)。目前,嫌疑人章某华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狩猎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文/图:汪启慧、张 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