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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与金塔县妇女联合会召开联席会,签订《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监护主体责任,更加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实施办法》明确了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检察机关和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权限,通过建立线索、办案协作、司法救助等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实施意见》为契机,联合妇联等有关组织,充分履职,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纵深发展。 (李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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