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10月26日至27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汕法院)开展为期两天的“夯基础·提能力·树典型”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通过理论授课、交流提问、现场教学等形式帮助调解员们提升实质解纷能力。深汕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家事调解员以及人民调解员、“五老”调解员代表等社会各界解纷力量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
如何畅通诉调对接、提升解纷质效,是调解员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培训开始后,深汕法院法官詹婉秋首先针对性地讲解民商事纠纷调解的具体流程,结合真实案例详细向调解员们说明了民商事纠纷调解的原则、调解协议的分类与制作规范以及调解如何高效衔接司法确认等知识,并通过互动提问的方式为调解员们答疑解惑。
为提高调解员们的“实战能力”,深圳市小微企业促进会理事长高小杰和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理事曾秋红立足自身专业方向,分别讲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法律知识及调解要点,结合相关案例具体讲授纠纷调解技巧。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法律理论与解纷实践紧密结合,真正帮助参训调解员们提升解纷“硬实力”。
课程教学结束后,深汕法院还组织全体调解员来到红四师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以实地参观学习提升调解员党性修养,为基层解纷工作把好“政治关”。参观结束后,参训调解员们开展自由分享,畅谈从事解纷工作的心得体会,结合自身解纷工作经验,就金融纠纷、婚姻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常见矛盾中有效的调解技巧分享心得,参加培训的调解员们受益匪浅,纷纷表示将继续努力提升自身的调解能力,优化解纷质效,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处置在早。
“常态化开展调解员素能培训,是深汕法院践行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助于夯实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以法治建设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深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说道。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深汕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引入专业商事调解组织、聘任家事调查员和家事调解员、强化等多种方式整合资源,推动社会各界解纷力量形成合力,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基层治理添砖加瓦。下一步,深汕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持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以高效多元解纷践行“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及时高效定纷止争,护航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 | 晶报APP
记者:施培选
通讯员:魏鸣飞
编辑: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