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东楚晚报收集编辑:东楚晚报
15日是农历小年,临近春节,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春节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阳新县回应,政策与2022年一样保持不变。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许多有毒气体,容易诱发一些慢性疾病如咽炎、支气管炎、气管炎等对于刚刚“羊”过的群众和家里的老人孩子是不可承受之重。而且,燃放区域高强度的噪音会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产生严重危害,也会影响正常人的神经系统。此外,燃放烟花爆竹后会产生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部门带来了清理负担,占用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
今年是阳新中心城区禁鞭第二年。阳新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1日在阳新县中心城区实行禁鞭措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经过1年的禁鞭,中心城区无论空气质量还是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都得到明显提高。为确保前期禁鞭成果和阳新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因此,2023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禁鞭政策仍保持不变。
2021年,阳新县发布“关于阳新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决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禁鞭,禁鞭区域为阳新县中心城区(含兴国镇、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东界:下雉大道;南界:小南河以北;西界:351国道以东;北界:兴富大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阳新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禁鞭”区域内,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记者 贺介飞 通讯员 杨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