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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日报收集编辑:日照日报
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近期,莒县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促使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因史某拖欠王某劳务费,王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史某支付王某劳务费50800元,但因史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史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多次线下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史某为逃避债务履行,已前往国外务工,经常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
执行人员遂决定对被执行人史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近期,被执行人史某想要回国,却因被采取限制措施后无法购买机票,遂主动联系法院与王某,履行部分义务并就剩余部分达成和解。
限制高消费,既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也是倒逼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的有力手段,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
通讯员 解弘宇 张腾元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