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记者从鹤壁市教育体育局获悉,今年我市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总分700分。
考试方案
1.文化课(600分)
2.体育考试(70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并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3.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30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4.生物、地理考试
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D等不超过5%。
5.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免试英语听力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6月20日前将“2023年中招听力残疾考生(免试英语听力)申请表”报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
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英语听力考试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和光盘播放的办法(增加试听光盘和试听U盘)。考前要进行播放设备的试运行,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确保播放质量,保证英语听力考试万无一失。
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
填报志愿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文化课考试前进行,由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志愿工作。
社会考生自己上网或直接到报名地指定的报名点填报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
填报志愿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
1.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
2.通过电脑浏览器搜索“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首页进入“网上办事”,点击“统一招生平台”按键;
3.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南省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进入;
4.打开手机微信,通过“扫一扫”纸质或网站二维码进入。
5.“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春季开放招录时间由3月20日起至4月20日止,秋季开放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报名同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五年制、3+2
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简称五年制、3+2),填报志愿在“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和1—5专业,并选择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填报志愿时间8月3日至8日。
不具备网络条件的考生,填写纸质志愿表,由初中学校统一将考生志愿录入“高中招生平台”。
鹤壁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范围
(一)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浚县、淇县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含鹤壁市高中中美国际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三)鹤壁市高中、鹤壁市外国语中学、浚县第一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招收具有初中毕业水平的学生。
志愿设置
全省提前批次
第一批次:
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
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
市区本地批次
第一批次:
鹤壁市高中、鹤壁市外国语中学,本批次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第二批次录取。
第二批次:
鹤壁市第一中学、鹤山区高级中学、鹤壁市综合高中,本批次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第三批次录取。
第三批次:
鹤壁市育才学校、鹤壁市淇滨高级中学、鹤壁科达学校、鹤壁市鹤高中学、鹤壁邶大培文中学、鹤壁市安博高级中学、鹤壁市清华园实验学校、鹤壁市毛坦高级中学、鹤壁市高中中美项目班(国际班),本批次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
浚县、淇县普通高中
浚县、淇县普通高中志愿批次设置由两县确定。
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志愿填报时间是6月15日8:00至6月17日23: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报考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的考生须定选合格,报考宏志班的考生须经资格认定。
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
录取办法
(1)确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志愿考生中招成绩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确定生物、地理学科录取等级。报考鹤壁市高中、鹤壁市外国语中学、浚县第一中学,生物、地理学科等级均须达到B等级。
(3)录取。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志愿考生中招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顺序进行。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录取下一批,同一批录取时,按照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按照统招生、分配生、特长生顺序录取。在各批次录取时,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如遇中招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生计划,按并列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果三科总分再次出现同分,一并录取。
分配生和特长生录取
鹤壁市高中和鹤壁市外国语中学面向市区招收分配生,具体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鹤壁市高中、鹤壁市外国语中学、鹤壁市第一中学、鹤山区高级中学、鹤壁市综合高中、鹤壁市育才学校等6所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按《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市区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鹤教体基〔2023〕9号)执行。
浚县、淇县分配生和特长生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由两县确定。
补录
若个别高中学校因报考人数少或部分被录取考生不报到而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且空缺计划超过招生计划的5%时,将面向未被录取且中招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被录取但因不按时报到被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
若所有普通高中均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补录结果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到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和报到。
政策性加分对象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单位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资格,对证明材料一律审查原件,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加分照顾对象名单。同时,各初中学校要指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时正确申请照顾加分条件。未在系统中提出加分申请的,录取时不予认可。
(来源:鹤壁新闻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