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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焦作日报收集编辑:焦作日报
道听途说来的“好项目”,转眼变成诈骗的好由头;你以为的“能人”关系广,实际上他把你当成提款机,“馅饼”变成“陷阱”。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卖菜的王某常去卖豆腐的马某店里批发豆腐,两人因此相熟。闲谈中,马某抱怨卖豆腐太辛苦,一年挣不到几个钱。“关系广”的王某建议马某可以包小工程挣钱,自己有门路。
2019年12月,王某谎称可以通过朋友“找关系”,帮助马某取得“平安校园”工程建设承包权,无须成本,只用活动关系即可,马某信以为真。随后几个月,王某便以需要打点领导、交工程保证金等为由,骗取马某钱财共计82300元,并谎称钱已交给朋友“找关系”。但项目迟迟没有动静,马某才发觉上当。事实上,王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王某于案发前退还马某3万元,马某实际损失52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王某系初犯,已退赔马某全部损失,并取得了马某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王某经社会调查评估,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可以适用缓刑。综上依法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景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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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焦作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