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小微权力展现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坚决落实好“监督的监督”职责,1月19日,牡丹江供电公司立足三个“+”机制,应用《手册》指导推动各专业部门和所属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实现廉洁风险可控、在控、能控,,
一是立足“清单+学习”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取得实效。牡丹江公司高度重视“小微权力”“微腐败”治理工作,发布《关于“小微权力”“微腐败”专项整治常态化阶段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对专项整治常态化阶段各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组织各专业部门建立《“小微权力”“微腐败”风险排查工作联系人清单》,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深入学习公司《“小微权力”风险清单》、《廉洁从业“低职实权”重点岗位名录》、《“小微权力”“微腐败”日常监督检查指导书》,为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提供工作指南,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立足“纪检+专业”联动机制,推动监督检查提质增效。本着“管业务必须管监督”的职责,强化财务、党建、人资等专业部门协调联动,分类运用《“小微权力”“微腐败”日常监督检查指导书》分层开展监督检查,对各区公司、供电所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除区公司、供电所外的其他单位、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专业部门本部开展自查,有效推动监督同向发力,实现上下一体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监督局面。
三是立足“专项+日常”监督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常态长效。找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着力点,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迎峰度夏等重点领域,围绕物资、人资、营销等重要岗位,开展专项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深化运用信息共享和处置会商机制,跟进监督各专业部门廉洁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情况,健全完善《“小微权力”风险清单》中5条违规用权及“微腐败”表现形式,制订5条管理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权力事项、厘清运行流程、完善制度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夯实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纪检机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强化“小微权力”“微腐败”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减“小微权力”运行任性空间,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