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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1月1日,刘某向张某借款1万元,承诺于2014年年底前还款。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约定偿还,经张某多次催要,刘某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于2023年3月15日前还款。到期后,刘某仍以各种借口推脱拒绝还款,张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将该案导入诉前,委派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一直联系不到刘某,承办法官遂与调解员一同上门进行调解。
经调解,刘某表示对借款无异议,愿意分期偿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分两期偿还张某借款1万元。(陈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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