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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青融媒收集编辑:高青融媒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雨雪冰冻天气市场稳价保供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市场供应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向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觉维护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特别是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
二、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不得使用使人误解的、欺骗性的价格标示和表述,规范价格经营行为,做到明码标价,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要保障货源稳定不得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强制搭售、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或散布涨价谣言。
三、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严禁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乱涨价和变相涨价。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依法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