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自6月30日,辽宁公安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网上申领功能以来,目前已为群众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33529份,日均出具证明1000余份。
“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与群众生活工作密切相关,尤其是来辽就业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情况较多,而在原有窗口办理模式下,受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等因素限制,群众需要回到户籍地办理。为此,辽宁省公安机关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申领,以节省群众办事时间与经济成本。
辽宁省公安厅创新申领及审批模式,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以电子表单形式嵌入“辽宁公安”APP。群众在申请业务时,可直接在手机上填写申请信息并签字,窗口审批端直接生成电子申请表。全省推广统一制式证明,现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同时可以生成二维码,通过扫码可以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核验证明信息。依托“辽宁公安”APP,目前“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可即时在手机上查看、下载、打印。
关于适用对象,“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目前仅限个人查询本人无犯罪记录。在申领方式上,按照自愿原则,辽宁省常驻户口居民或持辽宁省签发居住证在辽暂住人员,通过登录“辽宁公安”APP实人认证,提交相关材料并签名后,可申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
关于申领材料,在户籍地查询的,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名确认;
在居住地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并签名确认。此外,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下一步,辽宁公安机关将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对户政、居住证、身份证和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相关业务逐项进行梳理,细化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争取实现更多公安便民服务事项签名即办;以“网办中心”验收为契机,持续推动实现更多便企利民事项在“网办中心”一站式办结;持续推动“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深度应用,力争实现在更多渠道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申领功能。
沈报全媒体记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