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张某某你好!我是疏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你申请执行热某某劳务纠纷案件由我们执行第一团队执行,我们已经推送到乡镇开展协同执行,本周六我们也将和乡镇开展协同执行,请你前往现场一同见证执行工作。”这是近日疏勒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案件当事人的对话。
自2019年起,在疏勒县县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辖区各乡镇党委积极配合,疏勒县人民法院结合乡村干部了解村情民意的优势,推行了乡镇协同执行工作机制,通过小案件的协同执行,不仅做到释法析理、劝导说服,同时实现了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使老百姓明白办事要依法、遇事要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协同执行工作机制推行以来,得到了上级党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总结提炼“疏勒经验”在全疆推广,自开展乡镇协同执行以来,疏勒县人民法院向乡镇推送协同执行案件执行到位近700万元,让一大批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完善。
今年以来,疏勒县人民法院结合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暖春行动”的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乡镇协同执行工作思路,划分执行团队,由执行团队包联乡镇,建立协同执行信息联络群,提前向乡镇推送协同执行台账,执行团队与乡镇联络员提前联系了解被执行人家庭生活情况,每周定期开展协同执行,在执行法官与乡村干部共同释法析理,引导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同时,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协同执行4次,执结案件29件,执行到位300余万元。下一步,疏勒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乡镇协同执行工作,常态化开展协同执行工作,通过与乡村干部工作执行,真正把协同执行融入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推动辖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真正使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解决在基层。(通讯员 穆耶赛尔·阿卜力米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