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德州市陵城区司法局坚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筑牢基层法治阵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重要抓手,以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全省前列为目标,以落实《山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德州市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三年行动方案》为路径,在提速增效上借势起飞。目前全区13个司法所的业务用房、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全部达到“整体推进年”高阶指标。
一、坚持“快”行动,在争取业务用房上攻坚突破。业务用房是展示司法行政职能、树立服务为民形象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全方位争取政策支持。年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汇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汇报省厅和市局部署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印发《陵城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三年实施方案》,要求按照镇街提供场所、区局负责建设原则加快建设步伐,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二是多渠道协调工作场所。建立司法局与镇街“双方联动、共建共享”模式,直接争取到宋家、于集、安德、徽王、临齐5处场所。抓住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工商所搬迁时机,协调解决丁庄、边临、滋镇、前孙、义渡口5处场所。为便于调解业务开展,有10个司法所与派出所、法庭、信访办毗邻。截至去年4月中旬,13个司法所全部按照独立、沿街、落地要求完成选址。三是加速度优化功能布局。选聘专业设计团队,统一设置服务大厅、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法律顾问室、档案室“1厅5室”。截至去年10月底,13个司法所全部完成建设,总建筑面积2700平米,其中2个所超过300平米,8个所超过200平米。
二、坚持“高”标准,在推进硬件建设上攻坚突破。突出三个方面,努力提升司法所辨识度、亲和力、吸引力。一是标识标牌更醒目。把《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细化分解,突出门楣、墙裙、窗台、灯箱、檐口、外墙线、防撞条、指示牌8个显要部位,统一制作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确保样式、字体、尺寸整齐划一。为确保风格一致,还对窗帘、家具、空调、电视机的材质颜色进行严格筛选和使用。二是服务功能更便捷。为提升服务效能,LED显示屏、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等设施全部更新。精心设计群众休息区,设置等候椅、饮水机、报刊架,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准备老花镜、轮椅、雨伞等设施。据统计,去年11月份以来,全区司法所接待群众数量同比增长近3倍。三是制度流程更规范。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悬挂工作人员公示牌,接待员实行首问负责制。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档案管理等制度流程统一上墙。结合各司法所优势和特点,分别制作法治文化墙、品牌调解墙、普法宣传栏,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三、坚持“强”队伍,在壮大工作力量上攻坚突破。通过持续用力,全区司法所总人数达到72人,平均每所5.5人。一是充实公务员队伍。落实政法专编管理要求,新录用18名干警全部下沉司法所。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每月开展理论学习、工作评价、业务比武。定期邀请法官、律师、业务能手,讲解法律和业务知识,提升干警能力水平。二是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2022年7月6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每年拨付50余万元,为每个镇街调委会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区共选聘调解员28名。人员到位后,先后组织人民调解实务、山东智慧调解系统操作培训3次。三是拓展辅助人员队伍。为加强刑罚执行力量,把9名退伍军人公益岗人员分配到司法所,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镇街增派到司法所10名辅助人员,配合从事信访纠纷排查化解。另外,组织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686名,“法律明白人”2060名,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提供有力补充。
四、坚持“促”发展,在发挥职能作用上攻坚突破。基层基础工作的不断夯实,促进了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一是促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镇街行政立法“四个一”、行政执法监督“四参与”、合法性审查“四规范”、行政复议“四环节”、“1+2谁执法谁普法”等五项机制,征集立法草案意见124条,参与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活动8次,参与重大决策与文件合法性审核25件,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发出普法“提示函”“提醒函”18份。二是构建镇街“三调联动”格局。各镇街均建立“公调对接”调解室,实现刚性打击与柔性调解有机结合。联合区法院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推动司法所与基层法庭成立诉前调解室。建立司法所与信访办联动联调机制。2022年共调处纠纷2185件。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依托公共法律工作站,办理法律服务事项4600余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60场次,678个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深化社区矫正“五结合”工作法,全区181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在管在控。
来源:德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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