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规
今天(12月1日)起
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禁用“生鲜灯”
上午9时30分,在日照金阳农贸批发市场,直播日照记者看到,生鲜食用农产品的摊位上已全部换上了白色的普通照明灯具,其灯光接近自然光,肉品的颜色看上去比较自然。
“以前,我们也用‘生鲜灯’,肉的色泽比较红润、鲜嫩,11月中旬,我们接到通知,第一时间进行了更换。”肉摊老板王女士告诉记者,“大家都按新规定换上了普通的灯具,市场上的灯统一了,消费者一目了然,更能看出肉的品质,这其实是一件好事。”
据了解,在日照金阳农贸批发市场,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户有216户。其中,150户使用“生鲜灯”,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我们在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后,通过微信群、市场喇叭及时对商户进行宣传引导,商户们非常理解和支持,大家对食品安全也非常重视,用了三四天的时间完成了全部的整改。”日照金阳市场相关负责人介绍。
走进日照新玛特购物广场生鲜区卖肉的柜台,前来采购的市民络绎不绝。
记者看到,以前使用广泛的“生鲜灯”已不见踪影,全部换成了白光。据商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1月下旬开始,他们利用了一周的时间对商超的“生鲜灯”进行了更换,并且对灯具进行反复检测,确保灯具颜色接近自然光。
随后,直播日照记者又来到日照万达广场家家悦超市,商超内的生鲜灯已全部更换成普通灯具。
正在购买猪肉的牟女士告诉记者,现在买肉确实没有色差了,很放心。“生鲜灯确实会让肉的色泽变得鲜艳,买回家一看颜色比较淡,还是普通的灯具好,能看到食物本身的颜色。”
据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高珊珊介绍,前期,全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以宣传引导为主并进行监督管理,针对未整改或整改比较慢的一些经营户进行引导,督促他们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监督执法,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类等
生鲜食品摘下“滤镜”
回归“素颜”
真真切切为消费者
打造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