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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警示教育活动
近日,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深入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活动,通过现场点验、核对身份,排查是否存在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等问题,并进行警示教育,检察官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致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
面对面谈心谈话
检察官以“重塑自我,立足长远”为主题,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谈心谈话,宣讲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职责、社区矫正对象权利和义务、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和重新犯罪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增强自觉遵纪守法和接受监督管理的意识,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
现场答疑释惑
针对涉民营企业的社区矫正对象,检察官着重向他们介绍了德城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的《德城区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并现场进行答疑释惑,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在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同时,积极规范企业合规经营行为,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德城区检察院能动履职,携手区司法局共同为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创新监管模式,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出的去”不再难,“管得住”有保障。
合力强化 持续发力
近年来,该院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积极创新检察监督形式,在监督内容和效果上持续发力,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通过与德城区司法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合力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等工作,并真情帮扶、爱心感化、着力治本,力求矫正一人、感动一家、挽救一企、稳定一片,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德州政法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