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感谢检察官为我主持公道,还为我申请司法救助金,我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没了。”
近日,申诉人胡某收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为他申请的1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被告知其案件已经提请抗诉后,如释重负地说。
2007年8月
胡某的同学刘某因身份证遗失又急于外出打工,向与自己相貌有几分相似的胡某提出借用一下胡某的第一代身份证。胡某当时刚拿到第二代身份证,想着以后不会再用旧身份证,就借给了刘某。当年12月,刘某因盗窃被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了胡某的身份证,他便将错就错,谎称自己是胡某。后来,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他冒用胡某的身份被判刑并执行,导致胡某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有了“犯罪前科”。
胡某长期在家务农,一直没发现这一情况。2022年,他到杭州打工,入住宾馆时被当地民警要求作例行询问,这才知道自己有“案底”,顿时慌了。
2022年11月
“检察官,当时盗窃的真不是我,你们可要为我主持公道啊!”
胡某赶到新北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刘民受理该案后,立即到区法院调取了原案案卷,又分别与胡某、刘某进行谈话,认为原判决中认定的被告人身份可能存在错误。
2022年12月18日
新北区检察院启动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程序,联系公安机关对胡某、刘某进行指纹采集,与原案被告人留存的指纹进行比对。经鉴定,原案案卷中被告人留存的指纹系刘某而非胡某的,当年的刑事案件确实存在身份信息错误。今年6月8日,新北区检察院提请常州市检察院抗诉,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刘民了解到,胡某父母年事已高且身体都不好,胡某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儿子,一家人的生活都靠胡某打零工维持。考虑到错误认定犯罪前科给胡某造成的不便,新北区检察院主动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
来源:常州高新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