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东营发布收集编辑:东营发布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8月14日,东营开发区法院联合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组织干警前往山东陆宇司通车轮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普法宣传活动。
在企业生产车间,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向企业负责人及职工讲解“全国生态日”的设立意义,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耐心细致地解答相关法律问题。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助力企业提高环境保护工作质量。
下一步,东营开发区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职能,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