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科技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在江苏省妇联和省农科院的合力推动下,于“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出台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试行)》,为省农科院全院女性科技人才送上了一份节日“大礼包”。
十条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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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秀女性科技人才出国(境)访学、培训,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和干部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优秀女性科技人才。
二、加大对女性学科带头人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女性科技拔尖人才参与创新政策制定、科技规划和计划指南编制等创新决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高层次人才计划和领军人才培养等。
三、适当放宽女性科技人才申请院科研项目、人才工程等有年龄限制的年龄范围,放宽3年。
四、积极推荐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省部和院等各类人才培养培训计划、项目和成果奖励等,推动在江苏省农学会农业科技奖等科技奖励中增设“女科学家奖”。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在各级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中任职,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参加各类党(团)校培训、基层挂职锻炼,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各类专家库、导师库,逐步提高院学委会中女性委员的比例至20%以上。
六、鼓励支持优秀女性科技人才创建巾帼创新工作室,创建院巾帼创新工作室一次性给予1万元建设经费,获得省妇联、省总工会等单位命名的省级创新工作室、省级三八红旗手工作室,一次性给予3万元建设经费。
七、鼓励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优先选拔女性科技特派员参与亚夫科技服务,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八、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在承担院级科研任务、人才工程、聘期考核等方面,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结题或延期考核评价,最长不超过6个月。
九、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需要设立母婴室,提供便利条件,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十、关爱促进女性科技人才身心健康、家庭和谐,为女性科技人才提供健康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向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优秀女性科技人才一次性提供2000元社会化家政服务费。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江苏省有女性科技工作者约300万人,她们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重要人才资源。为充分发挥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作用,省妇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找准方位、职责定位,主动融入“党管人才”工作大格局,争取省委将省妇联纳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推进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为人才及其家庭提供生活服务两项职责,实现工作融入、活动加入,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与全省人才工作同部署共推进;积极推动将支持女性科技人员发展的条款写入省委专项意见和《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探索以“五个一”为抓手,指导各地“在一个高新园区或产业园区、一个科研院所、一个高校、一个女性科技人员相对集中的行业或产业、一批企业”开展试点攻坚,推动用人主体出台管长远、管根本的政策意见、举措办法。江苏各市紧锣密鼓、快马加鞭推进专项行动,已有31个用人主体相继出台了一些针对性政策举措。
接下来,省妇联将进一步推动用人主体出台更多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新时代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利好政策、方法举措,推动法规政策落地落实,推进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不断深化。
来源:省妇联新媒体中心
作者:JA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