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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针对“生鲜灯”这一热点问题首次作出回应,规定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为推动生鲜食品摘下“滤镜”、回归“本色”,进一步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撑。
为及时掌握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菜场禁用“生鲜灯”整改落实情况,近日,高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管理科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禁用“生鲜灯”专项检查,协力守护食品安全。
检查组随机走访了高淳区天河农贸市场、北漪农贸市场等,向商户了解“生鲜灯”禁用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意见建议。检查发现,部分农贸市场、生鲜菜场已经对“生鲜灯”使用进行了整改,但仍存在个别商户在选用灯罩、灯组时打擦边球的情况。检察干警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全面排查农贸市场,并及时督促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整改到位。
“生鲜灯禁用”体现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区检察院将依托公益诉讼职能,以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方式,持续协力市场监管,推动商家自律、行业规范,保障市场商户公平竞争,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南京高淳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