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
和全国政协领导人
10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表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下午,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酝酿协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10日上午举行界别协商会议和小组会议。下午3时,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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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2.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3.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4.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3月12日(星期日)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2.分别表决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
3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
3.表决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
9.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
闭幕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