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每5年进行一次,国务院确定今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6月13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 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 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4年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
此次普查预计涉及单位约100万家,其中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30余万家,个体户近 70万家,需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3万余名,经济普查的实施原则是“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市统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重大统计工作任务,统筹谋划推进。目前,正在开展经济普查试点工作,选定了任城、微山、嘉祥、汶上、泗水、邹城等作为省级试点地区,其他县市区为市级试点地区, 综合试点成果将用于完善我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也将为全省普查工作提供经验。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是科学普查、依法普查、为民普查的根本要求。市统计局围绕 “普准查清”,在抓好普查制度的学习培训基础上,着重在普查组织实施、数据生产流程上强化质量意识和把控责任落实。普查对象务必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依法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普查工作,不得有授意、指使等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同时,市县乡普查机构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本报记者 李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