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扬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取消所有人员限购,在市区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此外,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6月30日(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取消所有人员限购
《通知》包括八条措施,从继续鼓励人才和生育二孩以上家庭购房、放宽新房购买条件、完善二手房交易政策、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首套房契税补贴、调整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客群的支持力度。
《通知》提出,鼓励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其他人员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去年5月,扬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其中明确“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的,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此次发布的新举措,则是扬州市住建局在去年《通知》基础上,结合广大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对原有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取消所有人员限购。
将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统一延续至6月30日。
《通知》提出,在市区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扬州市原规定“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可上市交易。”
自通知发布之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6万元上调至43.2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
《通知》提出,“实行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阶段性将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现行的LPR-20BP调整为LPR-50BP。”
这意味着,扬州首套房贷款的利率下限,将由之前的“最低4.1%”下调至“最低3.8%”,让市民购房享受更多利率优惠。据了解,该举措仅阶段性执行,后期还将适时调整。
通知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条措施从继续鼓励人才和生育二孩以上家庭购房、放宽新房购买条件、完善二手房交易政策、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首套房契税补贴、调整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客群的支持力度。
01
新房
继续鼓励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
进一步放宽新房购买条件
《通知》第一条提出,“鼓励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其他人员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去年5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其中明确“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的,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此次发布的新举措,则是市住建局在去年《通知》基础上,结合广大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对原有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取消所有人员限购。
各区支持人才和二孩及以上家庭
购房补贴,延续到6月30日
《通知》第六条提出,“将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统一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去年8月、9月,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瘦西湖景区均出台了支持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优惠补贴政策,以进一步支持在各自区域就业,或意向来该区域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与其父母养老等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济技术开发区还针对未婚、一孩、二孩及以上家庭类别进行划分。在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未婚、丁克、一孩家庭补贴6万元,二孩家庭补贴11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补贴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