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14日讯 2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施义做客大武汉客户端“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为网友直播解答借钱时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1岁的施义是我市一级法官,2020年荣获“武汉市文明市民”光荣称号,2021年荣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二等功,2022年被推选为第二批武汉市政法先锋队队长。
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施义(右)做客长江日报直播厅。 记者杨涛 摄
在互动中,也有网友表示,一时疏忽,掉了借条,忘了及时提讼等问题,希望法官能给他们指条明路。
面对“没有写借条或借条遗失怎么办?”的提问,法官表示,这种情况一般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借款金额小。这时候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有借款的意思表示,以及交付借款的行为。例如,提供能够证明含有借款意思表示的微信聊天、短信记录,再结合转账记录综合证明。
法律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面对“现金出借,法院会不会相信?”的提问,法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出借金额是难点之一。若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支付,法院一般根据转账金额认定;若当事人主张现金出借,法院则会根据借款金额等情况,综合判断现金交付是否符合常理,若借贷金额较小,当事人是年纪较大的老年人,平时生活不使用移动支付的情况,法院会认为这类情况下,以现金交付符合交易方式、交易习惯。若借款金额较大,数十万、上百万,则认定现金交付不符合常理,法院会进一步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证明交付情况。
面对“要求偿还借款有时间限制吗?”的提问,法官表示,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出借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并保留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
至于“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的提问,法官提供了一份详细清单,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双方身份信息、催要记录等,以上都要原件,如果录音或照片需要电子数据的原始载体。如果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是复印件没有原件,对方可以不予认可,容易败诉。
直播结束后,法官将继续留在专栏为网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至2月27日下午5时30分。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杨兰)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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