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绍增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政务服务热线”,介绍菏泽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作产品质量等消费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菏泽市小餐饮规范提升经验做法获全省推广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去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集中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整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
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丰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覆盖率、小作坊登记建档率、重点产品企业“三标”完成率、学校和幼托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均实现10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配备了专职监管人员。“山东食链”激活率、上链率在全省率先实现100%,小餐饮规范提升经验做法获全省推广。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集装箱疫情防控,机制运行期间始终保持出仓产品零污染,工作人员零感染。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每千人批次、“你点我检”数量创历史新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公示率均居全省前列,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在全省率先出台《菏泽市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在全省首创假劣药品认定机制,查办的药品大案要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市综合执法支队承办的“孟某假冒神医制售假药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4家单位入选全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单位,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规范整治取得实效。药械化安全性监测报告质量获评A级,化妆品监测报告质量居全省首位。
特种设备安全稳中向好。全市3957公里的公用燃气管道检验提前完成。96333应急救援平台运转良好,“黑气瓶”整治、危化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特种设备定检率保持100%,特种设备监察系统使用单位数据完备率、双重预防机制数据完备率均居全省前列。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持续提高。电线电缆、低压配电箱、化肥等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8.5%,水泥生产环节抽检合格率为100%,成品油抽检合格率为99.75%。顺利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现场销号复核工作任务。
这些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有哪些解决途径?消费投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哪些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以上问题广大市民较为关注,为此,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给出了明确解答。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渠道进行;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投诉市场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意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未提供规定的信息和材料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去年,全市共查办药品案件886件
药品监管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管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据介绍,2022年,市局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圆满完成各项监管任务。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10余项专项整治,完成药品经营使用环节8675家监管对象全覆盖检查。全市共查办药品案件886件,移送案件21件。
加强药品抽检。优化抽检模式,突出监督抽检的靶向性,2022年完成市级抽检400批,合格率100%。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措施。《菏泽市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经市委深改委29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