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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近日 ,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欢城中队接微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举报微山县付村街道东汇子村有严重超载大货车通行,时常干扰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扰乱了道路通行秩序。
接到举报后,欢城交警中队中队长王大庆带领队员立即赶到付村街道东汇子村,发现有七辆“百吨王”大货车依次停靠在路边。出警民警逐车检查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过磅单,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固定保全证据。在执法的过程中,发现路东的煤厂有异常,原来是有两辆严重超载大货车发现苗头不对,躲进煤厂“躲猫猫”。在付村交管所人员配合下,严重超载货车束手就擒。所有违法车辆均依法称重卸货转运,一超四罚。
“严重超载大货车容易发生遗撒,危害道路安全。严重超载大货车因为货物超出车体一部分,如果加固不到位或者被其它车辆剐蹭到,很容易发生遗撒,不及时处理的道路遗撒物,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极大危险。”王大庆提醒,严重超载大货车货物高出车体,不但会导致车辆重心上移,更易诱发翻车事故,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增加货车运输风险,而且容易引发道路拥堵。货车司机一定把安全驾驶规章记心中,拒绝超载超速。
记者:马文青
通讯员:李聪 闫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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