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4月25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奋进2023年”主题系列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临沂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社保征缴政策执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临沂实现省内养老归集“免申即办”,真正实现了办事群众“零跑腿”。
一是精简了办事材料,取消了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不用再为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返回原参保地,省去了来回奔波,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可通过国家社保转移接续系统查询人员参保信息来参考确认转出地。
二是优化了办事程序,原来参保人员要到社保经办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现在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通过线上即可提出转移申请,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参保人员还可以线上查询转移业务办理进度,随时掌握业务办理情况。
三是压缩了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从受理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由2010年最初的45个工作日办结,到2019年7月起省内企业养老转移时限压缩为30个工作日,2020年7月再提速办理时限压缩为15个工作日,再到2021年12月31日起取消省内企业养老转移改为退休归集。
四是实现了省内养老归集“免申即办”,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改由人社部门在职工退休前主动实施业务归集,正常情况下不再需要职工和参保单位参与,真正实现了办事群众“零跑腿”,省内养老归集无感办结,“免申即办”保障了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企业养老保险省内业务归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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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归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2号)等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企业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由养老保险归集地(即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全省通办系统来查验参保人员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情况,并对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归集,归集完成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计发养老待遇。
基本流程如下:
一,参保职工已经退休资格审核、确定的拟退休时间距当前时间在1年以内,且在省内多地存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参保人员,归集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在退休申请后由系统自动或工作人员手动发起预归集数据整理通知;
二,被归集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预归集数据整理通知后,进行数据整理,核对缴费、账户信息,有误的可进行修改,在完成数据整理后,推送归集地进行审核;
三,归集地社保经办机构对各被归集地数据整理结果进行审核,并校验中断参保、重复参保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退回被归集地重新进行整理。其中,被归集地对已完成整理的,如需完善的,可撤销数据整理标志,重新进行数据整理。
正常情况下企业养老保险省内业务归集不再需要职工和参保单位参与,实现了办事群众“免申即办”,无感办结。
临报融媒记者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