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源汇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对如何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做了详细规定。3月16日,源汇区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府检联动、凝聚合力推动行政公益诉讼明确了实施路径。
据悉,如此高规格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尚属首次。那么,源汇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哪些突出成效?今后将如何持续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
留得住乡愁,守护美好生活,数据会说话:2020年以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4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130余份。其中,仅生态环境领域就有8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60余份。三年来,共督促清理各类污染物100余吨,修复林地10余亩,治理工地扬尘89余处……源汇区主要领导对此先后作出肯定性批示和高度评价。
凝心聚力谋发展,踔厉奋发向未来。就下一步持续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大伟表示:一是加强内外协作,优化资源固根基,加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二是转变监督模式,能动履职促治理。从个案监督模式向类案监督模式转变。探索形成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的诉源治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要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保障民生工作的难点,聚焦解决问题,突出特色育亮点,打造源汇公益诉讼检察特色品牌,进一步服务好源汇发展大局,推动源汇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
新闻链接: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艳东
编辑 董文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