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记者在营口市主城区看到,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摆上街头,吸引市民挑选、采买,热闹的场景让年味更浓。
为了守护好这份年味,让市民在声声爆竹中喜庆祥和地欢度春节,今日起至正月十五,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我市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摊点开展不间断抽查。今年,我市严管烟花爆竹销售,经销商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获得《烟花爆竹经营(临时)许可证》后,实行统一配送货物。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必须悬挂警示标语条幅,配备灭火器、消防盐水,除摊位上展销的烟花爆竹,其余备货需用阻燃苫布遮挡、捆扎,烟花爆竹堆垛(含放置架)不得超过2米。
据了解,1月上旬,市应急管理局已经对我市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相关证照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防火、防静电、防护屏障、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并配备相应人员、器材、设备,库房、产品展示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
昨日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支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意识。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和流动销售摊点,利用居民住房或废弃闲置厂房、学校幼儿园出租房当仓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违禁烟花爆竹,无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群众欢度春节提供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广大市民如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报警电话和1234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