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
安商惠企服务发展典型案例
赛某平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清理“挂案”能动司法护航企业发展
一、基本案情
2014年2月,赛某平担任T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董事长期间,在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村一片27亩农田上建设物流园区,造成农田严重毁坏。漯河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责令限期拆除,赛某平未实际履行,该局将犯罪线索移送漯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2016年9月9日,漯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赛某平立案侦查。2018年6月,T公司以500余万元价格购买土地增减挂钩指标。2019年10月,经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该27亩土地性质变更为建设用地。
二、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0年12月,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在企业涉罪案件“挂案”清理活动中发现该案长期未处理,遂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2021年 3月4日,漯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以赛某平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调查赛某平所占土地的性质、物流公司目前占地现状、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形,以及该物流公司2019年至2021年纳税情况等证据;自行补充侦查了租赁土地合同、赔偿费用支付及罚款交纳情况;听取了相关部门对该案意见,并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意见。
经工作查明,T公司物流园建设系漯河市经开区引进项目,赛某平所占用土地在划定范围内,与被占地村委会签订了租地协议,按期足额给付了补偿款;因相关部门协调不及时造成未批先建事实,事后该公司积极配合补办手续并补缴罚款,移送审查起诉前土地性质已变更为建设用地;物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提供了较多的劳动力岗位,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赛某平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认罪认罚。2022年1月25日,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依法对赛某平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该院结合近年发生的违法用地情况向政府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减少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发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典型意义
(一)依法能动履职,及时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检察机关强化监督意识,主动发现“挂案”线索,争取公安机关支持补充相关证据,并积极自行补充侦查,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对涉企 “挂案”妥善处理,使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二)谦抑审慎司法,能动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机关依法督促企业补缴罚款,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又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发生。
(三)深化诉源治理,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融于一体,结合办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董文媛